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项目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中山中晶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碳化硅单晶材料制造项目
建设单位:中山中晶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中山市三角镇结民村宝华路9号
公示内容:《附件一:中山中晶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碳化硅单晶材料制造项目自主验收意见》、《附件二:中山中晶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碳化硅单晶材料制造项目监测报告》《附件三:检测报告》。
公示时间:自2021年2月22日至2021年3月21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阳小姐 联系电话:13790744156
联系地址:中山市三角镇结民村宝华路9号
附件一:中山中晶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碳化硅单晶材料制造项目自主验收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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