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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证办理有什么流程

2020-12-28 15:59: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令第48号)《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申报单位在国家排污许可信息公开系统填写申报信息,公示5个工作日后,向对应级别的环保部门提交办理,环保部门对这些信息进行审查,只有通过审查的人员才能发出脏污通知。


排污许可证办理条件

申请排污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依法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批准意见,或者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规定处理符合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符合有关规定;有能力采取的污染预防设施或措施。排放浓度符合许可证规定的排放浓度;排放浓度符合《污染排放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8号)第十六条的要求,排放量符合《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令第48号)第十七条规定;自行监测方案符合相关技术规范;


2018年1月20日之后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排污单位存在通过污染物排放等量或者减量替代削减获得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情况的,出让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排污单位已完成排污许可证变更。

中山排污许可证办理

申请排污许可证,应当准备下列材料:排污许可证申请表;自我监控计划;污染物排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承诺书;排污单位有关排污口规范化的情况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文号,或者按照有关国家规定经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处理、整顿规范并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排污许可证申请前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污水集中处理实施的经营管理单位需提供纳污范围、纳污排污单位名单、管网布置、Z终排放去向等材料;


2018年1月10日以后,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污染物排放单位通过污染物排放当量或减量替代减少获得关键污染物的总排放控制指标,以及关键污染物的总排放控制指标的排放量污染物的转移单位已取得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的,应当提供有关材料,完成已确定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物排放单位的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的其他材料。


排污许可证办理要多久

法律规定,审批必须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市环境保护局承诺:20个工作日完成审批程序,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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