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广东赛米克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一期)环保工程竣工(日期2018年8月31日)及调试(日期2018年9月1日-2018年10月10日)情况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广东赛米克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广东赛米克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广东赛米克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岐民南路11号N栋-1,(中心地理坐标:北纬N22°33′30.79″东经E113°27′44.08″)项目一期总投资9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地面积1400m2,总建筑物面积900m2,主要从事生产硅油乳液和金属加工润滑剂制造。项目生产设备及治理措施已经安装完成,现进行竣工和调试公示。
二、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火炬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中产生的浓水得到清净下水后用于冲厕或排入市政管网,Z终进入火炬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项目运营期间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工艺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其中非甲烷总烃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一二级新改扩建项目标准。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项目在设备选型过程中积极选取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并对各类设备进行合理安装;合理布局,将产生噪声较大的设备或工序布置在尽可能远离厂界、敏感点的位置,降低企业总体噪声水平;采用消声、减振、隔声等措施减少噪声影响;积极做好项目日常管理工作,安排工程人员做好相关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避免不良工况下高噪声的产生。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废乳化液、防腐剂、防锈剂原料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四、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五、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赛米克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岐民南路11号N栋-1
单位联系人:谢小姐13822773982